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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艺术基金2017年度资助项目正式接受申报

  为做好2017年度江苏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认真总结2016年度项目申报评审情况,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了修订。去年分别在苏南、苏北片区召开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文化主管部门、高校及艺术家代表意见,认真修订申报指南。去年12月27日,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于1月1日正式发布指南,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

  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主要有六点新的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对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项目和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项目的要求。新指南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各设区市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或部队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审读意见”。

  二是调整了“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演出场次要求和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对不同艺术门类项目的演出场次做了适度调减,使项目主体的精力和资源更加聚焦于剧目创作。为适应项目开支需求,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类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做了调整,提高了项目首次拨付资金比例;“美术创作类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对美术项目具体艺术种类有所区分。

  三是强化了对申报单位、机构的规范化要求。新指南要求,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艺术单位、机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6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是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范围。为正确引导和积极推动网络文艺健康发展,在“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培养资助项目”中,明确了对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网络文艺传播和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

  五是结项时间进行了适应调整。根据2016年度项目监督验收情况,进一步提高申报主体的工作效率,提前不同类型项目结项时间。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和“美术创作类项目”结项时间缩短至一年,“舞台创作类项目”和“传播交流项目”结项时间缩短至一年半。

  六是申报渠道改为网上申报。初步建立了申报评审系统,使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后续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2017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2月20日。申报主体可登陆江苏省文化厅官方网站或江苏文惠网,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1月中旬正式开通),进行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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