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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研究部署我省一系列改革方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省文化厅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起草准备阶段,省文化厅会同省人社厅、省编办等部门赴省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多次听取文化部意见,并书面征求省各有关部门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1条,逐一进行了、研究、修改;在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专题协调会上,有关部门又深入沟通,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执法体制高效顺畅、执法队伍规范统一、执法手段科学有效、执法保障切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要求组建相对独立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把实现同城一支队伍作为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务实原则,调整优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内设机构,完善技术监管与服务指挥、网络文化执法等职能配置和组织架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特别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保障力度,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共识,顺利解决执法车辆保障问题,要求按5至6名执法人员配备1台机动车辆的标准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执法车辆已纳入综合执法平台的地区,要确保车辆随叫随到,为提高文化市场执法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省文化厅将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展开全面督查,确保高质量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力争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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