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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推动文艺创作,繁荣文艺事业,开展同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及产业(院校)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

2.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文艺在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方面的作用,更加自觉主动地推进苏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3.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人才队伍。

4.组织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开展各类文学艺术互动,组织文艺创作,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活动,主办或协办有关文艺活动,参与全市性重大艺术评奖活动,开展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

5.根据文学艺术特点,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拓展工作职能。通过规范行为、业务培训、成果评估、职称评审、资质论证等,加强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6.做好对团体会员和作家、艺术家的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发挥党和政府与广大文艺工作的纽带桥梁作用。团结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7.加强同上级文联和兄弟文联的联系,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内外文艺交流活动。

8.搞好市文联机关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指导开展经济创收活动,弥补财政拨款不足,为我市文艺活动和协会筹措经费。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价值引领力。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建立常态化的会员培训机制,组织举办全市中青年文艺家轮训班和文联系统干部培训班以及各艺术门类创作座谈会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恪守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建军90周年等重大节点,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展演展示、宣传推介,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有影响的主题文艺活动。有效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体验生活、采风创作、惠民演出、结对帮扶的支持力度,适时举办“向人民汇报”展演活动和书法美术摄影联展,生动展现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

2.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任务,深入生活,勇于创新创造,增强文艺作品的竞争力。坚持推动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的主题文艺创作,深化实施文艺创作规划和重点作家作品创作扶持方案,加工打磨中国(苏州)音乐家采风行新创作品,努力冲刺全国、全省“五个一工程”奖。继续打造立足苏州、面向全国的交流展示平台。承办由中国美术馆、江苏省委宣传部、苏州市政府主办的“大美苏州——明四家与当代吴门绘画特展”,发掘学习吴门画派艺术宝藏,检阅当代苏州美术创作成果。举办“得意之作”全国中青年书家邀请展,提升苏州书法在全国的影响力。加强创作规划,注重提高策划能力和原创能力,组织开展影视“金茉莉奖”、民间文艺“金桂奖”、音乐“吴韵奖”、文艺评论“金圣叹奖”评选,继续实施文艺理论课题研究。借助“中国文艺评论基地”平台,举办当代中国书法批评学术研讨,与《苏州日报》合作开办文艺评论专栏,编撰《苏州文艺评论2017卷》。

3.持续打造文艺品牌活动,精心策划,发挥自身优势,增强文艺发展活力。长年开展“百家百花惠百姓”文艺志愿服务,组织所属12个文艺家协会,走进社区、送进乡镇、带进校园。持续办好“德艺双馨”文艺家讲师团公益讲座。举办首届年画连环画插图邀请展、中青年书法作品展、“大美苏州”摄影作品展、“吴韵飞歌”第三届中青年歌曲大赛暨2015-2016年新创作歌曲推广活动、“山花绽放”首届全国民间艺术精品展暨第十五届苏州市民间艺术节、合唱艺术节、虎丘曲会、小戏小品大赛、评话会书、校园舞蹈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文艺界的交流与合作,举办“吴门书道”中国书法名城苏州书法作品俄罗斯巡展、新加坡美术总会交流展、苏常青年书法创作交流展以及视觉和表演艺术等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4.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改革创新,规范履行新职能,增强文联组织的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国文联深化改革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推进文联改革。全力开好第十一次文代会,认真起草工作报告,修改文联章程,总结提炼过去五年的经验规律,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加强文联组织网络建设,积极稳妥完成市作协、市音协换届工作,开展文艺界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力争文联所属2个协会达到3A以上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新兴艺术领域的社会组织,扶持其优质品牌项目。发挥泰伯庙、吴门书道馆、曲园、苏州杂志社等文艺之家阵地的作用,形成特有的品牌服务项目。与有影响的新媒体合作,拓展文艺展示、传播平台。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设置

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负责秘书、宣传、组织、人事、工资、纪检、信访和行政事务、财务、后勤、保卫、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负责本单位老干部工作;保管文书、档案、图书资料。

组织联络部

管理和指导协会以及所属学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联络发展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对外文艺活动。

创作研究部

进行文艺理论研究;组织创作交流;编辑《苏州文艺》报和“苏州文学艺术网”;扶持作者创作出版文艺专著。

事业发展部

拓展文联事业发展,组织社会文化活动,搞好文化产业;开发文艺经济项目;负责经济财务工作;管理文联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

活动交流部

统筹协调文联重大主体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国际民间文艺组织的友好往来和国际文艺交流活动;承担各类文艺创作采风活动的管理;协调和联系“文艺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2.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单位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苏州市文艺之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苏州杂志社。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重点实施“五项工程”,同时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重点支出和基本支出。

2.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根据苏州市“十三五”规划,逐年加大对文艺事业的投入,并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力保预算编制取得良好绩效。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确保预算编制到位;四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预算编制的编报原则

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必须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必须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重点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必须体现保基本运行、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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